一、中国水泥协会和各省、市、自治区水泥(建材)协会的所有会员企业要积极响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《实施办法》的解读,切实推动水泥行业熟料生产线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的统一工作,深刻认识产能置换政策对于促进水泥行业结构优化、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。
二、各企业要严格对照主管部门备案文件,逐条逐项核查自身熟料生产线的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差异情况,积极支持政府有关部门、中国水泥协会组织开展的相关核查调研工作,及时填报相关材料。
三、对于实际产能大于备案产能的企业,尽快按《实施办法》补齐产能差额并完善备案、环评、能评等相关手续,依法依规按备案日产能和年产能组织生产。
“来源:数字水泥网”